<
998xnxn小说网 > 玄幻小说 > 引涟漪(NPH) > 番外三维叶:苔
    维叶是五岁的时候被爹娘托关系卖进的皇宫。小时候他记性好,至今还记得自己被卖了十两银子,够全家五口人吃半年。

    不对,他走后,只是他们一家四口人了。

    那一年家乡大旱,爹娘带着哥哥姐姐和他,一路乞讨着来到九安,终于山穷水尽。断粮三天以后,爹娘决定把他卖了。

    送他入宫的前一天,娘亲抱着他哭了半天,絮絮叨叨地说着:“豆儿啊,你别怪爹娘啊!爹娘也没办法了!与其让你跟着我们饿死,不如送你去皇宫里面享福啊!你哥哥没你好看也没你聪明,他到皇宫里面肯定没你混得开啊!豆儿啊,你去了以后好好的,以后过上好日子有银子了别忘了爹娘啊!”

    其实维叶知道,哥哥已经十二岁,可以做工赚钱了,他才五岁,只会吃,所以爹娘决定卖他。如果是姐姐到十二三岁了,他们会先卖姐姐。

    其实维叶入宫以后真的比在外面生活好很多,除了受宫刑时的痛楚以外,他还真的没吃什么苦。他年纪小力气小,干不了什么活,要不是维叶的爹承诺给采买下人的老太监多返利,人家根本不会收他这么小的孩子。

    那时候月贵妃诞下的静姝公主才满周岁,刚学会说话走路。月贵妃想找个年纪相仿的小太监陪在公主身边。她看着维叶长得眉清目秀的,便将维叶要去了月华宫。

    彼时的维叶并不叫维叶,爹娘没给他起大名,小名儿叫豆儿,宫里的人便都叫他小豆子。

    北庆朝雨虽然才一岁,但脑子里面有些与生俱来的东西,这让她很早慧,说话一套一套的,小大人一样。

    北庆朝雨看着比自己大四岁的维叶,粉雕玉琢的小脸皱了皱,说:“小豆子这名字不好听啊,配不上我满腹才华的静姝公主身边第一公公的身份。我给你改个名字好不好?”

    维叶内心微颤,无论是进宫前,还是进宫后,这是第一次,有人问他“好不好”!

    问他这个问题的人还是宫中最受皇帝宠爱的高贵公主。

    “维叶萋萋①和其叶蓁蓁②,你喜欢哪个?”

    维叶根本听不懂北庆朝雨在说什么,他诚实回答:“奴才不明白公主说的是什么,但凭公主给奴才做主。”

    北庆朝雨开心道:“那你叫维叶好了,我觉得很好听,你喜欢吗?”

    维叶很喜欢自己的新名字,他更喜欢,北庆朝雨问他“你喜欢吗”的时候,那张灿烂如花的笑脸。

    维叶梦到了他初入宫时候的情形。如今,他在公主身边已经十五年了。

    萋萋和蓁蓁都是公主十二岁的时候才跟在她身边的。那时候伺候公主的两个嬷嬷一个身体不好,一个腿脚不利索的,都不适合再留在公主身边伺候。公主便让月贵妃放二人出宫养老去了,她自己从新入宫的宫女里面挑了萋萋和蓁蓁,一个纯真欢脱,一个沉静乖巧。

    萋萋和蓁蓁都是富裕人家的姑娘,萋萋是九安城富户家的女儿,蓁蓁是地方小吏家的女儿,二人的生活说不上锦衣玉食,但起码是不愁吃穿。

    所以她们很难想象,北庆这样富强的国家,居然还有吃不上饭的人家存在。

    萋萋知道他入宫的情形,曾经说:“不过,你也算因祸得福,能留在公主身边,不会再饿肚子了。”

    确是因祸得福。留在公主身边,是维叶这辈子最大的福报,但,这福报指的并不是吃饱肚子。

    维叶天生对别人的目光特别敏感。就比如平时,萋萋看着他,总是满目的崇拜与爱恋。

    入宫之前,旁人看他的目光似看蝼蚁,入宫之后,虽然那些大太监给他吃穿,从不打骂他,但是看他的眼光也没把他当个人。只有公主,看着他的时候,让他感觉自己受到了尊重。

    是的,尊重。这两个字还是公主教他的。

    维叶认识所有的字都是北庆朝雨教给他的。

    北庆朝雨上太学之前,维叶是她唯一的玩伴。

    北庆朝雨每天学习月贵妃安排的琴棋书画课程,日子过的乏味无趣,唯一的消遣就是拉着维叶一起玩,以及时不时的对维叶进行思想输出,让维叶的精神世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维叶知道,他说出来萋萋他们也不会懂。萋萋和蓁蓁跟在公主身边才四年,其叶跟在公主身边六年,而他,已经跟了公主整整十五年。

    其实严格说起来,维叶才是最了解北庆朝雨的人。在萧安歌出现之前,他才是公主身边那个跟她无话不说的人。

    北庆朝雨四岁入太学,天天都由维叶陪着,就连在教室里,维叶也会坐在北庆朝雨身边,为她铺纸研磨,距离比一旁的周子墨还要近。只可惜,这种情况,维持到了北庆朝雨六岁那年。

    那一年,南越不满北庆一年比一年多加的岁贡,和只针对南越的关税,被惹急了的南越仿佛高高跃起的侏儒,在北庆这个巨人的膝盖上咬了一口。结果可想而知,南越富饶  ,但长期重文轻武,武力值太差,注定打不过北庆,除了答应了北庆各种苛刻的要求外,还送来了南越先皇后唯一的子嗣——萧安歌为质子。

    北庆表面上做足大国风范,对这个质子该给的待遇一样不少,安排了七岁的萧安歌到太学来读书。其实,这样做表面上是给了他平等的待遇,但谁不知道将一个七岁的质子放到一群贵族小公子当中,不是一种变相的侮辱呢。

    萧安歌是南越先皇后的儿子,先皇后去世后,他由继后魏白茸抚养,和魏后的两个儿子萧晟、萧岚受一样的教育,从小就有八百个心眼子,到了北庆之后立马抱了北庆朝雨的大腿,跟她成为形影不离的玩伴。

    彼时,维叶心中一片落寞,内心深处似比被父母卖入宫还难受。

    那日,维叶听从北庆朝雨的吩咐,将新出炉的糕点给萧安歌送去。

    维叶站在萧安歌居住的质子殿内,带着几分高高在上的审视。质子殿位置较偏,宫殿不大不小,陈设虽然用的都是好材料,但是一看就很陈旧。所有的一切都说明,北庆对于这个质子的态度:表面上不会怠慢你。

    萧安歌知道来的是维叶,特意出来见了面。

    他看着这个比他大三岁的小太监,眉清目秀,双目灼灼,根本没有其他下人的唯唯诺诺或者狗仗人势,但眼底深处,藏着隐隐的傲气。不是狗仗人势的那种虚张声势,而是长期得到良好对待所养成的天然傲骨。

    萧安歌隐隐有些嫉妒,他可以猜到维叶的傲气是怎么来的。

    萧安歌观察维叶的时候,维叶也在观察萧安歌。七岁的小人儿已经气度非凡,他五官精致,尤其是眉眼,分外勾人。维叶心想,怪不得公主跟他关系好!他很清楚,北庆朝雨是个颜控。

    萧安歌打量维叶的目光并不友好,带着思量、带着审视、带着探究以及——轻视。

    七岁的萧安歌并没有多少城府,直言道:“怎么,公主让你来给我送东西,还委屈你了?”

    维叶微微弯身,目光与萧安歌持平,看似在见礼又不像在见礼:“奴才不敢。”说的话是不敢,但语气没有一丁点不敢。

    七岁的漂亮小人儿眼珠一转,噗嗤一笑,亲自接过维叶手中的食盒,闻了闻,从中取了一块点心,放入口中,一边咀嚼一边说到:“很好吃啊!”

    维叶不明所以,不知道萧安歌的态度怎么会突然转变,他正奇怪着,便看见眼前的漂亮小人儿突然捂住肚子,眉头紧皱,手中的食盒“啪”的一声摔倒了地上。

    “糕点……有毒……”萧安歌说完这句话,就晕了过去。

    维叶到底才十岁,第一次经历这些,整个人懵在原地。

    很快,跑进来的侍卫就将维叶压了起来,关进了大理寺的大牢。

    维叶的毒杀罪名如果成立,是危害两国邦交的重罪,有奸细嫌疑,所以就连北庆朝雨都不能到牢中探望。

    维叶在牢中关了三天,虽然没有受到严刑拷打,但经历了超出他想象的黑暗。

    狱卒收了贿赂,将这个十岁的漂亮小太监和几个关押在狱中常年看不见女人的重刑犯关进了同一间牢房。对于狱卒来说,这并不算违反规矩,关在哪里,和谁关在一起都是他们说了算。

    第四日,维叶被放了出来。据说萧安歌已经醒了过来,根据这几天的太医问诊,萧安歌是杏仁过敏③导致的腹痛晕厥,并非有人下毒。

    维叶一身伤痕累累被抬了回去,他终于看见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公主。

    那次是北庆朝雨第一次用公主的权力下杀令。跟维叶同一个牢房的几个重刑犯都被改判死刑,砍了脑袋。

    虽然是那些人罪有应得,但毕竟是北庆朝雨改变了他们活着的命运,为此,北庆朝雨好几个夜里都睡不安稳。

    维叶养伤的时候,萧安歌来看望了他。

    他从来都不知道,七岁的孩子怎么能这么坏,心眼能这么黑,手段可以这么狠!

    “一场误会,让维叶公公受苦了!”萧安歌精致的脸上笑容灿烂。并不是因为他让维叶受了苦,而是——维叶眼底不该存在的傲气终于不见了!

    萧安歌知道,维叶在北庆朝雨面前从来不会自称奴才,但奴才就是奴才,北庆朝雨意识不到,他自己心里也该清楚。即使是他看不上的南越的质子,命也比他金贵的多。

    维叶虽然比萧安歌大了三岁,但是心机远没有被两代宫斗冠军带出来的萧安歌深沉,他声音颤抖:“你不怕我去告诉公主吗?”

    萧安歌故作不解:“维叶公公想去告诉公主什么?”

    “你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杏仁过敏?还故意去吃杏仁糕。”

    “我确实知道自己杏仁过敏,但是公公的食盒内有七八块糕点,我怎么会知道那一块是杏仁做的呢。”

    维叶心里清楚,萧安歌都没让他的下人碰食盒,他在拿取糕点的时候还闻了闻,肯定是故意引起自己的过敏反应来陷害他。但,他没有证据……退一步讲,就算他有证据又如何,能将这个南越质子告到大理寺吗?北庆会为了维护他一个小太监的清誉,给南越质子定罪吗?

    是了,不管公主是不是尊重他,待他如何,他终究只是个太监。

    萧安歌步入维叶房中,看见书案上还放着维叶入狱前写的北庆朝雨教他的诗:

    白日不到处,

    青春恰自来。

    苔花如米小,

    亦学牡丹开。④

    萧安歌玩味道:“这脚底的苔藓这么不自量力吗,既然知道自己的渺小,就不要妄图与牡丹一样了。就算苔藓如何努力生长,除了能让人脚滑摔跤,还有什么用吗?”

    维叶知道这首诗并不是这个意思,但仍旧控制不住自己被萧安歌往他的思路上带。

    维叶觉得,做公主的玩伴,他不配;做公主的知己,他不配;与公主形影不离,他不配!他只要做好公主身边的一条狗,事事以公主为尊,为公主鞍前马后,做一切能让公主开心的事,只要公主过的平安顺遂,他怎么样都无所谓。

    公主如太阳一样,天生受万花追捧。而他,只是小小的,卑微的苔藓,注定生活在阴暗的角落里。

    维叶伤好之后,再也没有陪着北庆朝雨去太学上课。

    北庆朝雨左边坐着周子墨,右边坐着萧安歌,并未察觉到有何不妥。等她感觉身边好像少个人的时候,贺凛也被父亲送来了太学。

    大多数小公子们对萧安歌面上还算过得去,对贺凛,则是赤裸裸的轻视嘲笑。

    看着那个八岁男童,剑眉星目,倔强不屈,北庆朝雨觉得自己仿佛看见了小说里反派大佬小时候的模样,她迫不及待的递出了橄榄枝,彻底忽视了维叶行事越来越有分寸的变化。

    ——————————————

    ①维叶萋萋:出自《诗经》的《国风·周南·葛覃》。原句为:葛之覃之,施于中谷,维叶萋萋。

    ②其叶蓁蓁:出自《诗经》的《国风·周南·桃夭》。原句为:逃之夭夭,其叶蓁蓁。

    ③过敏:古代没有过敏一词,古人的过敏反应通常都说出疹。杏仁过敏反应也不是腹痛晕厥(腹痛晕厥是萧安歌装的),我图方便这么写了,请大家不要深究。

    ④《苔》,作者:清·袁枚。译文:春天和煦的阳光照不到的背阴处,生命照常在萌动,苔藓仍旧长出绿意来。  苔花虽如米粒般微小,依然像那高贵的牡丹一样热烈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