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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甚至,

    可以说是,

    他布局了这么久,承受了岁月悠悠的变迁,为的,就是这一举!

    末代府君,天纵人杰,提前感应到了轩辕剑的契机后,选择了以替死鬼的方式让自己得以活命,相较于其余的老不死的来说,他已经是绝对的惊才艳艳了,毕竟,绝大多数人无论是再怎么折腾之后,都只剩下等死的结局。

    然而,

    对于周泽来说,

    这不够,

    “我要的,不仅仅是求活!”

    周泽的手,开始缓缓地往外拔。

    一时间,其胸口剑痕的位置,仿佛在冥冥之中产生了一种牵引。

    雁过留声,人过留名,任何事物在经过时,都会留下属于其自身独有的痕迹。

    眼下,

    周泽所正在做的,就是通过自己身体上的这个伤口,通过自己这个“遗蜕”的身份,强行牵扯出轩辕剑!

    轩辕剑是规则的化身,是虚向实的投影,规则,无疑是强大的,其实,以周泽的自信,哪怕自己真正巅峰时,去面对那把轩辕剑,到底能否真的扛下来,可能,把握也就五成左右。

    因为轩辕剑的背后,有整个世界作为依托,等于是你一个人在与世为敌!

    但现在,却是十足的把握!

    既然是规则,那肯定就有规律,掌握了规律,那规则,也就流转于你手中。

    四周的空间,在此时忽然颤抖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正在被硬生生地从这一方天地里给强行抽出。

    “呜呜呜呜………………”

    天幕之上,罡风呼啸,宛若苍穹正在抽泣。

    一端剑柄,出现在了周泽的双手之中,且伴随着赢勾慢慢的往外拔的动作,剑身也在慢慢地呈现,到最后,

    一整把轩辕剑,

    竟然被周泽从自己胸口位置,强行以无中生有的方式,给“拔”了出来。

    这一刻,

    日月星辉仿佛在此时都黯然失色,

    阴阳的规则在其身侧出现了剧烈的紊乱,

    因为,

    规则,

    就在周泽的手中。

    你可以说,他就是规则,当他握着这把剑时,他其实已经掌握了规则。

    海面上,

    单手持剑的周泽发出了一声长啸,

    长啸之下,

    人间还好,只是各地都出现了惊雷滚滚,但都只是光打雷不下雨;

    而阴间,更为敏感的亡魂们集体开始了惊恐地哀嚎。

    “黄帝,这把剑,我举起来了。”

    当即,

    周泽一剑劈向了前方只剩下一根大拇指的仙王之手。

    相似的一幕,似乎再次发生了,一如先前赢勾虚影登天而上时那整个世界都在疯狂排斥的感觉,再度出现。

    只不过,

    这一次周泽是施加的一方!

    仙王之手直接崩裂,

    且这一剑还没有完,

    轩辕的气机,规则的气机,开始顺着刚刚斩灭的仙王之手直接锁定向了游离于三界外的仙王意识。

    已经做了无数载岁月的仙王意识开始了挣扎,开始了嘶吼,但终究难逃被世界规则彻底绞杀的命运,而这一次,

    仙王将不会再有以后了。

    上古时,黄帝曾手持轩辕剑,一剑断仙途。

    至今日,周泽再持轩辕,彻底地将当年仙庭的一切,扫入了尘埃!

    獬豸为躲避轩辕,甘愿自尽融入规则;

    末代府君丢弃了基业,只为苟活一命。

    而周泽,而赢勾,

    所要的,

    是要将这把被黄帝安排来斩杀自己的剑,

    握在自己的手里!

    此时,手里握着的,不仅仅是一把剑,而是这三界,是这个世界的意志!

    “成仙,有什么意思,仙人,也是要死的。”

    周泽轻声自语,

    他的目标,

    是永恒的不朽,是永恒的至高。

    他的实力,加上这把剑,哪怕再来十个上古纪元,他也依旧将是站在最高峰的那一个,俯瞰众生!

    不是屈服,不是妥协,而是,真正地执掌!

    无数载的寂寞,漫漫岁月的安排,今日,终于功成。

    周泽将轩辕剑横于身前,

    细细地欣赏着这把黄帝当初的佩剑,

    忽然间,

    周泽的目光顿了一下,原本的那股子睥睨八荒的气势也忽然一滞,

    因为他看见了在剑身上的一处污渍,

    那污渍,

    是一滴鲜红的血。

    第一百章 最终章!(全书完))

    距离台风过境,已经有旬日了。

    那一场影响极大的台风似乎也顺手将盛夏的酷暑也一起带走了,已入九月,属于秋天的诸多气象也已经越来越明显。

    虽说大正午时,依旧会稍显闷热,但也就那么一小段,早晚时,已经有了秋日的凉爽。

    蜡像馆里,黑小妞一只手里拿着烤玉米另一只手拿着烤红薯,吃得正香甜。

    死侍坐在她旁边,傻乎乎地笑着。

    黑小妞嘴里包着食物,没好气地对死侍翻了个白眼,抬腿对死侍踹了一脚。

    “唔唔唔,唔唔唔!”

    虽然言语不清,但死侍懂得黑小妞的意思,下半身从泥地里拔出来,走到边上,将黑小妞早上就采摘下来也清洗好了的一筐水果背起来,再回过头对黑小妞傻笑了一下,转身走出了蜡像馆。

    正午已过,此时是午后,一大筐水果确实不轻,但对于死侍来说,不算什么。

    穿过一片面积很小的绿化带,也就到南大街街面上了。

    药店门口,穿着婚纱的芳芳正拉着另外几个护士的手说着话儿。

    今儿个,是芳芳结婚的日子,虽然她的腹部,已经隆起得很清晰了,但她和他丈夫却一直没来得及办婚礼。

    她丈夫常驻边境,具体的工作连芳芳本人都不清楚,但休假回来一次真的很不容易。

    好在,芳芳自己也看得开,对自己丈夫的工作也能理解,毕竟,没那个觉悟,也不会选择做军嫂。

    芳芳瞅见了背着水果筐经过的死侍,热情地小跑过来,将两盒喜糖递给了死侍。

    “给,一起喜庆喜庆。”

    蜡像馆距离这边很近,且死侍和黑小妞也经常出现在书店里,芳芳和他们也早就熟悉了。

    虽然不晓得他们的真实身份,但芳芳知道他们种的水果那叫一个真不赖,总之,就是比街面上买的水果好吃多了。

    孕期反应开始明显后,黑小妞还特意给芳芳采摘了一些梅子过来,芳芳整天就抱着那一坛酸梅子吃得停不下来。

    公婆瞅见了,更是高兴得合不拢嘴。

    死侍收下了喜糖,把背对着芳芳。

    “吃,吃,吃水果。”

    芳芳也没客气,“嗯”了一声后,伸手拿了几个大梨子,但想了想,还是把梨子放了下来,

    转而拿了几个苹果和一串葡萄。

    “晚上一起来吃饭啊,就在前面的南通大饭店,不远的。”

    死侍傻呵呵地点点头,

    芳芳也不懂他到底听懂了没有,因为一直以来,芳芳都是把他当智力障碍患者看待。